疏散门是人员安全疏散的主要出口。其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
②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③当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小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④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⑤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疏散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⑥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B项,疏散门应该是向疏散方向开启;E项,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以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故E正确;D项,《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第8.1.8条规定,各教学用房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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