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的试验流程
1、消防水体系检测根据:DB64/T404-410-2005《消防体系质量查验鉴定规程》、GB50261-96《主动喷水灭火体系施工及查验标准》。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输水管网、压力、主要设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喷头、体系联动试验。
2、火灾主动报警体系检测根据:DB64/T404-410-2005《消防体系质量查验鉴定规程》、GB50166-98《火灾主动报警体系施工及查验标准》。检测项目:配管、体系布线、探测器的安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消防控制室、体系联动试验以上两项需自检合格。
3、申报查验:检测公司检测--检测合格--申报消防部门查验--查验合格。查验合格:对用户进行体系操作培训受训人员签字承认;移送相关工程资料,预备决算资料,配合财务部做好工程款回收作业;建立工程售后服务档案对用户进行盯梢服务。
4、本标准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分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分散照明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分散完毕。本条规则的接连供电时刻,考虑了一定系数以及实践人员分散状况和单个人员分散困难等状况。
5、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因为分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分散间隔较长,会出现分散时刻较长的状况,故对这些场所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有所提高。
6、为保证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可靠,规划要尽可能选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选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主动投入,并保证继续供电,功率能满足一切应急用电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在规划供电时刻内接连供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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