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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中疏散场所的烟雾设计存在哪些缺陷?

作者:成都消防改造 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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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然而,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频率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群体死亡和事故也频繁发生,不仅因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破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现在,成都消防改造分析关于高层建筑中容易存在的缺陷。

   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消除烟雾,有效防止烟雾进入疏散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在良好的能见度下安全疏散,使消防人员能够更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尽量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事故。以合理的方式进行防烟和设计尤为重要。由于一些设计师对国家规范和标准的不完全和全面的了解,疏散场所的烟雾设计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走道,中庭排气和楼梯间,前房,前房,避难地板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没有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设计防烟设施。

   在一些设计图纸中,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在消防电梯的前室)没有自然排烟条件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是分别提供正面压力当然。气源。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8.3.11节的规定,没有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有独立的机械加压防烟空气供应。设施,没有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可以利用楼梯间的残压满足标准要求,无需设置正压供气,以满足经济合理的要求。

   2。具有自然排烟条件的封闭式楼梯间的防烟设计。

   “高级条例”第6.2.2.1条规定,当封闭的楼梯间不直接暴露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下时,它们应该是防烟楼梯需要设置。 “高规”还规定了防烟楼梯井的设计要求。其中,“高级规则”6.2.1.1规定了反烟楼170.楼梯间入口处应设有前室,阳台或壁龛。没有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高级条例第8.3.1.1条中设置机械防烟设施。因此,上述封闭的楼梯间应设有正压供气装置,并应设置前室。对于上述楼梯间,有许多设计没有增加前室,甚至更多,没有正压空气供应,这导致烟雾在发生火灾时直接进入封闭的楼梯间,影响安全疏散人员。

   3。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和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楼,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设施提供前室和组合前室专为防烟而设计。

   4。人行道的烟雾设计长度超过20米。在许多设计中,可以打开长度超过20米且仅打开窗户的一侧的内部人行道,而无需任何其他烟雾排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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