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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安装的电气改造设计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工程 时间:2021-02-23 浏览次数: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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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工程关于气体灭火安装需要对电气改造设计要求!

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2 气体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3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及出□,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4 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内应设应急照明。

5 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灭火剂输送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6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项目,应将各防护区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火灾报警、系统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系统或设备故障等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条件许可时,宜优先选择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180-8018-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