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应急灯安装规范,成都消防改造对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要求及安装规范进行了详实的说明;
一、【疏散指示灯安装设置规范】
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的电压应该为消防负荷,不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因为如果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供电电源会随时因为其他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自动跳闸的现象,无法满足应急指示灯具的使用要求。
二、【疏散指示灯的安装位置】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第9.2.4条款: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2.2项相关规定。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设置标准。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2、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多见安装于门框上边缘部位);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所指的是壁装或暗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