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是指完整的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通常包括:控制和指示装置、声频功率放大器、传声器、扬声器、广播分配装置、电源装置等部分。是在火灾或意外事故发生时通过控制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的设备,它的主要功能是向现场人员通报火灾发生,指挥并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下面成都消防改造分享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设计要求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的场所,如工业建筑内,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时,考虑到背景噪声大、环境情况复杂等因素,提出了声压级要求: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有效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内如设消防应急广播专用扬声器,一般都装于床头柜后面墙上,距离客人很近,容量无需过大,故新«火规»规定不宜小于1w。这一规定亦适用于与床头控制柜内客房音响广播合用扬声器时对其要求的最小功率规定。
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消防应急广播、专用电话、模块的设置要求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整理(红色字体为强制性条文)
5)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再起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
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5、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6.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7.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
6)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营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6.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
7.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8.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9.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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