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改造工程综合布线系统注意要求
4.7.1缆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结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7.2信息插座安装要求:
(1)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
水、防尘。接线盒盖应与地面齐平。
(2)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在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内净高尽寸。
(3)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扩张螺钉、射钉等方式。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6)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7.3电缆桥架及槽道安装要求:
(1)桥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2)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平方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3)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4)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5)吊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倾斜现象。
(6)金属桥架及槽道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