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些高层建筑成为了地方经济繁荣的象征,随着这些高层建筑的兴建,消防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大城市的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工作,由于开展较早,技术力量较强,经济实力雄厚,消防安全意识也较高,开展得比较好,而在中小城市,由于各方面的技术力量较弱,加之社会经济发展较缓慢,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及有关方面的干扰不少,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问题较多。成都消防工程带你了解: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高层建筑层数高、空间大,且多数是融办公、商贸、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多单元公众人员密集,再加上某些建筑装修材料缺乏防火性能,易燃物品随意堆放挤占消防通道,用电线路乱接无防护或过载,水电供应条件的制约及人们消防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情况错综复杂,扑救难度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使得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和火险危机显得更加突出。从统计数据看,近年来,虽然通过消防监督干部的不懈努力以及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各类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在不断减少,但是,在这些建筑中不乏始建年代比较久远的建筑,要按现行规范改造起来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是根本不可能;还有些消防验收合格的单位,为了使用功能的需要,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将原有的消防设施甚至是消防电梯前室任意改动,造成了新的火灾隐患。
二、存在问题分析
(一)设计存在先天不足。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层建筑中哪些应设、哪些可不设,在国家标准中均有明确规定,应该严格遵守,但有些设计人员对各类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深,甚至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因而作出的设计肯定问题不少。2.内装修大量采用可燃物。建筑火灾中由于装修材料选用不当而引起火灾或因此而使小火蔓延扩大成灾的案例屡见不鲜,有些设计人员就是一味地追求美观、效果,不顾防火安全。3.耐火设计不符要求。主要体现在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任意划分防火分区或者未设防火分区,因而起火后未能将火灾控制在局部区域内,阻止火灾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蔓延。无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数量少、宽度、楼梯型式不符要求。4.无防排烟系统或形同虚设。大量建筑火灾案例表明,烟和毒气是火灾中引起伤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有的设计人员在建筑设计时根本没有考虑或敷衍了事,导致火灾中人员无法逃生和消防施救困难。5.疏散楼梯不符合要求。大多旧式高层建筑通常是设置成开敞楼梯间,甚至是一幢建筑只有一个楼梯。
(二)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现在不少高层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队承包施工的,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旧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一些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喉、防火门、防火帘,以劣质次品充当合格品,给工程带来重大火灾隐患。
(三)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难。现代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名目繁多,一般建设即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还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而现在建筑内的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是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有的高层建筑管理的另一隐患是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使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难度增大。
三、对策
(一)把好“检查关”,强化源头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杜绝高层建筑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设计是否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和防烟楼梯的设置除了在避难层和首层与地下一层之间外,应上下直通,避免错位,在底层直通室外,楼梯间及其前室、疏散走道等还要考虑防排烟措施,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和宽度均应满足规范要求。最后,严格控制可燃易燃的建筑装修材料,是预防火灾扩大蔓延的有效措施。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及其前室、安全疏散通道、避难层和厨房间等使用明火场所的墙面、吊顶、地面均应采用非燃材料装修,会议厅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尽量选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装饰织物应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织物。
(二)把好“材料关”,强化抗御能力。从控制火灾三要素出发,必须控制高层建筑室内装修材料的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内火灾荷载。特别是15层以上的高层部位,室内墙面、吊顶、隔断应使用非燃材料,局部造型装修需要,可采用难燃阻燃材料。宴会厅、会议厅等场所,墙面采用大面积难燃阻燃材料装修的,应作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与其他部位分隔。安全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避难区(间)等是生命之路,其墙面、吊顶、地面均应采用非燃材料装修。对于高级旅馆,其客房的床罩、窗帘以及沙发的包覆材料等,应采用阻燃处理的织物。高层建筑公共部位场所的地毯,应用阻燃型地毯,并在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门处也随之采取隔断措施。
(三)把好“思想关”,强化管理措施。预防高层建筑火灾需要机制健全。高层建筑往往涉及多家产权单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管理,又涉及多家单位使用。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自主管理,物业日常维管,产权单位监管,及时消除消防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四)把好“宣传关”,强化制度建设。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高层建筑内所有工作人员和员工,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之熟悉建筑内逃生的疏散通道,掌握建筑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对用火、用电、用气的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要进行专业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确保管理到位。
四、结束语
对于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小城市来说,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还相对处于一个基础时期,无论是外在环境还是内在条件都有较大发展空间,有利于为消防安全环境的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中小城市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也正处于一个机遇期和挑战期,要切实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保持消防工作与经济的同进步、同发展,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