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独生子女夫妻,要面对四个老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已经深切感受到了家庭养老的困难,随着养老观念的转变,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将成为不少老人的选择。
而目前养老院等老年人建筑大多数存在较多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建筑先天性隐患不少,有些老年人建筑基本上都是利用旧的厂房或旧办公楼改造而成,没有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个别的还存在耐火等级低、周围环境复杂、防火间距不足、袋形走道过长、楼梯间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先天性隐患;二是一些养老机构考虑到经济因素,用塑料扣板、木板等可燃装修材料装修,乱拉电线,增加火灾荷载、用电负荷;三是消防设施未及时跟上,老年人建筑未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消火栓、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根据老年人的行为能力,提高老年人建筑的消防设施保养,成都消防工程认为应优化以下几方面消防设计:
一、提高耐火等级控制楼层布置。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老年人建筑一般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如为三级耐火等级则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如为四级耐火等级不应设置在二层,老年人建筑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附设在居住建筑中的老年人建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二、优化疏散走道及疏散楼梯的布置。一是控制疏散距离,《建规》、《高规》对于老年人建筑的疏散距离没有明确要求,《建规》只对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学校与其他民用建筑进行了区别,《高规》只对医院,旅馆、展览楼、教学楼与其他民用建筑进行了区别。笔者认为如简单的将养老院、托老所等老年人建筑套用《建规》、《高规》其他民用建筑所要求的疏散距离显然是不合适的。
三、控制装修材料的选用。老年人建筑的内部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以减少火灾荷载,尽量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的材料。建筑顶棚应采用石膏板、瓷砖、铝板等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装饰织物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老年人建筑内的厨房、烧水间等明火作业部位应单独设置,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同时采用A级材料装修。配电线路宜采取穿金属管、封闭式线槽或难燃塑料管,同时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四、提高消防设施的配置。老年人建筑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过烟感、手报、声光报警、消防广播等报警和警报装置,第一时间发现火灾,及时疏散。同时考虑到老年人建筑的特殊性宜设置火灾智能救助系统,该系统以“物联网”、“传感网”等无线传感技术为基础,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事件,探测器会自动报警;或由老人手动按下救助按钮,信号通过GPS或TD无线网络技术传输到监控中心、辖区消防巡防车、119火灾调度指挥中心,为救助赢得时间。
社会日益加剧的养老问题,各种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建筑将应运而生,优化老年人建筑消防设计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上为笔者拙见,不足之处敬请指正。